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,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(清代 安徽 寿州) 嘉庆八年,四月初,安徽寿州,张体文家。 在邻居眼中,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大家庭,张家家境殷实,很有钱,张体文膝下有三个儿子,也都成年了,次子张大有,三子张大勋还都是武举人。 别管是凭真本事考来的,还是花钱捐纳的,反正这都是有功名在身,在十里八乡有头有脸的人物。 而且张大有和张大勋也都婚配了,也有了孩子,这是一个三世同堂之家。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张大有的妻子早在乾隆五十四年就去世了,留下一个刚满周岁的孩子。 张大有毛手毛脚,难以独自抚养孩子,所以这个孩子平时是被张大勋的妻子胡氏顺带照料。 反正胡氏自己也有儿子要养育,对于家大业大的张家来说,这就是添一双筷子的事情。 历史上并没有留下胡氏的真实姓名,但因为网络上很多视频作者,图文作者都制作讲述过该案,那么在通俗故事的演绎中,胡氏被叫做胡桂花,这很显然是杜撰出来的,因为现存的所有史料中都没有提到过胡氏的全名。 这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空白,本案接下来要讲述的内容皆因这个女人而起,她如此重要,如此关键,但却没有留下名字。 因为抚养二哥的孩子,胡氏和张大有难免有来往,这一来二去,两个人竟不知什么原因搞到了一起,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。 按照儒家的伦理秩序,长兄如父,弟媳如女,这不是普通的奸情,这是乱伦,是非常恶劣的行为。 本朝法律规定,亲属相奸,罪加一等。 张大有和胡氏可以说是铤而走险,一旦事发,两个人极大概率要被判处绞刑,是要丢掉性命的。 不过,十余年来,张大有和胡氏的奸情始终没有被人发现,这得益于一点,胡氏的丈夫张大勋呢,他有正经工作,他在漕运系统当差,在运河上工作,常年不在家,这就给了张大有和胡氏充足的空间。 (缘起胡氏) 只不过,丈夫发现不了,旁人是瞒不过的,张家的长兄,叫做张秀伦,他隐隐约约就感觉不对劲,可家丑难以张扬,传出去太不好听了,于是张秀伦私下里找到弟弟张大有,劝他要顾及家族颜面,不要继续这么干了,应该在事情没有变的更糟糕前及时停止,但张大有并没有听从。 慢慢的,非但张秀伦,张家的一些长工也对此事有所耳闻,不过这些人毕竟是奴仆,主家的事情他们可以私下议论,但绝不敢拿到台面上来说。 这时候出现了两个新人物,打破了这个僵局。 谁呢? 第一个,是张家的一个远房亲戚,叫张伦,他在张家干点杂活,扮演类似管家的角色,又不知道什么原因,张伦和胡氏也有了奸情,两个人也发生了关系。 这件事情对张大有的刺激很大,十多年来,他和胡氏的奸情已经发生了质变,从心底里,张大有已经认为胡氏是属于自己的,自己已经彻底把她“占有”了,他认为胡氏“背叛”了他。 第二个,是一个叫李小八孜的长工,年纪不大,在一次巧合下,他亲眼撞见了张大有和胡氏的奸情。 更加糟糕的是,因为年纪小,李小八孜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他很快把此事告诉了同为张家长工的父亲李赓堂,父子二人不知轻重,竟开始在张家之外,和街坊邻居们谈论此事。 那可以说,这个时候的张大有,他面临到的情况就是生死攸关了,如果李氏父子继续这么口无遮拦的向外传播这桩私情,一旦遭人举报,或者被衙门知道,从而介入调查,那自己这桩持续数十年的奸情很有可能公诸于世,到时候不仅是身败名裂,等待着自己的还有绞刑架。 张大有感觉自己有点走投无路,他是恶从心头起,恨向胆边生,一个狠毒的计划在他的脑海中成形,他要杀人灭口。 嘉庆八年,四月初的某一天,张大有雇佣了家中的一名长工,以灭鼠为名在当地药铺购买了砒霜,这是一种剧毒的砷化物,张大有将砒霜掺入了一些带糖馅的麦饼中,张伦,李小八孜,李赓堂服下之后很快毒发身亡。 杀死三人之后,张大有又指示几个心腹(大概也是张家的长工),他们进入案发现场,对现场进行了清理,收走了麦饼,将尸体摆放整齐,试图伪装成三个人是在睡梦中安详离世的。 第二天一早,尸体被发现,张家马上到衙门报案,但张家的说辞很古怪,他们说,这三个人,是突发疾病而死。 本案的第一经手人,是寿州知州郑泰,他带着仵作亲自赶往现场验尸,那经过勘验,三具尸体的面部,嘴唇,指甲发黑,用银针探入咽喉,针也变黑了,用肥皂清洗银针,黑色也没有褪去,仵作一瞬间就明白了,这根本就不是病死,而是中毒死的。 (下毒) 李赓堂和李小八孜的亲属要报官,要把事情闹大,但张家已经开始运作,张家向李氏父子的亲属支付了大概两千四百两的银子作为赔偿,希望他们可以息事宁人。 在当时的乡村社会来说,这无异于是一笔巨款,这笔钱可以让一个普通农户几辈子衣食无忧。 李氏父子的亲戚或许本就是为了赔偿而来,他们欣然收下钱财,就此后销声匿迹。 《清仁宗实录》卷一百三十九:以偶中时毒,报州勘验。 受害者家属摆平了,官面上也得花钱,他们买通了寿州衙门的仵作,以及一些经手的小吏,最终把尸检结果给改成了“偶中时毒”,即三个人的确是中毒而死,但不是有人下毒,他们要么是